上诉状 上诉人:(原审被告人)蔡某,男,19XX年8月XX日出生于XXX市XX区,公民身份号码.汉族,文化,住XXXXXXX14号。因本案于2018年1月6日被羁押,同日被刑事拘留,同年2月9日被逮捕,同年11月2日被取保候审。上诉人蔡某因涉嫌隐匿会计凭证罪一案,于2020年2月13日收到广东省xxxx区人民法院(2019)粤0605刑初xxx号刑事判决(以下简称原审判决),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蔡mou犯隐匿会计账簿罪,判处上诉人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上诉人蔡某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、程序违法,适用法律错误,特此提起上诉。 上诉请求:
一.上诉人蔡某客观上不存在“隐匿”会计凭证等资料的行为,不符合隐匿会计账簿罪的客观要件。 1.“转运”并非隐匿行为 2.“隐匿”的认定应当以“拒不提供”为标准 |
上诉状
2021-02-03 17:32:04 来源: 浏览:次